| 滨城区粮食行政执法检查大队开展春季粮食市场检查 |
| 2008-03-19 阅读: 出处: 作者: 编辑: |
| (口播)粮食关系国计民生,为了维护国家粮食安全,使滨城区粮食市场放而有序,形成规范的粮食流通秩序,为政府宏观调控提供有效依据,切实保护好粮食生产者、消费者和经营者的根本利益,近日,滨城区粮食执法大队对区内近40家粮食收购企业和加工户进行了执法检查。 (解说)自3月11日起,滨城区粮食行政执法检查大队对全区粮食流通市场进行依法检查。在检查中发现个别企业和加工户没有按规定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没有建立经营台账,扰乱了市场秩序,不能政府宏观调控提供有效依据。针对这种情况,滨城区粮食执法大队限期5天之内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并指导粮食收购企业和加工户建立经营台账。在检查中,执法人员对各粮食经营户重申了国家的有关粮食政策,着重宣传了《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政策和法规,强调了加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对经营户进行了业务咨询和业务指导,要求各经营户要认真建立经营统计台帐,及时报送有关数据,如实反映经营情况,做到帐、表、实物相符。 目前,全区从事粮食收购的经营业户大多数已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基本建立粮食经营台帐,全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多元化经营格局初步形成。使广大粮食经营业户知法、懂法,准确及时地了解粮食收购许可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做到持证收购、合法经营。我区粮食粮食行政执法大队免费为38家粮食经营业户办理了粮食收购许可证,粮食经营台帐建立率达到90%。 粮食行政执法是《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赋予各级粮食部门的重要职能,是促进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为维护我区粮食流通市场管理秩序,保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滨城区粮食行政执法检查大队于2006年3月成立,担负着全区粮食收购资格审核认证,监管粮食质量与卫生,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运输、进出口等经营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违纪的粮食经营者进行处罚等职能。自成立以来,认真贯彻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加强粮食政策法规宣传和执法队伍建设,依法开展粮食收购许可和市场监督检查,切实维护了全区粮食流通市场秩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