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归 乡 |
| 2006-12-07 阅读: 出处:孙付云 作者: 编辑:耿树霞 |
| 直到接到老家的电话后,我沉重的心情才算有所舒缓,才能够写点国庆节回老家的事情。如果没有发生在八月十五中秋节这天大哥发生意外的话,这次回老家,是我多少年来唯一一次内心充满真正的快乐、宁静的行程。我提前做好了所有的工作,换来了三天的休假,与妻子女儿,一家三口在农历八月十四,也就是阳历10月5号这天高高兴兴地回去了。 (一) 三哥照样在高速路口接我。中午的时候,有说不出的快乐,一高兴,喝了四瓶啤酒,晚上,继续喝,带了酒意,我领着天上那轮皓月,独自走在乡间的路上,走我儿时走过的那些路。 从村南的土路,一直走到那条大堰,然后,在大堰上徜徉,后来又回转,从大堰往东,往北,再返回回家的路——在我儿时,这些都是童年的乐园。月光是如此得美,放眼望去,水银一样的大地,笼着轻纱,如梦似幻,静谧,神秘。那些草垛、树木、以及田间亭亭玉立的苞米、倒下的秸秆,都安安静静地在这夜里,在这月光下,守候着,等待某一个生动的音符,拨响它们生命的绝唱。那些蟋蟀、蝼蛄还有不知名的虫儿,此起彼伏地说着话儿,唱着曲儿,“嘟嘟,织织”,它们窃窃私语着,平仄朗诵着,我想我能听得懂它们的吟唱,这些我儿时快乐的伙伴,它们依旧没有忘记我这个曾经孤独忧伤的孩子,它们在给我举办音乐会,在欢迎我这个儿时伙伴归来!空气带着一丝丝的水汽,凉凉地扑面,如此鲜美,吸一口,都甜丝丝的,我恨不得把这月光,把这月色,把这景物,把这空气,都一古脑儿搬到城里去!——钢筋混凝土筑成的城市森林里,哪里有这样的月亮,这样的夜色呢?如果这时候你看见我,一定会感觉我好像一个傻子,伸开手臂,在路上边走边转圈,我心里轻轻地高声呐喊着,我知道这美丽、这宁静没有人与我一起欣赏,没有人能够懂!我的快乐谁能够懂呢!我坐在路边的苞米秸秆垛里,轻轻地抚摸着路边那一棵棵碗口粗的白杨,当年,它们不过是小指头粗而已,而现在,挺拔茁壮,郁郁葱葱,轻风吹来,树叶哗啦啦地响,也是在说话呢!——白天太吵了,不如趁着这宁静的夜,说点自己的悄悄话吧。 我忘了我多长时间回家的,回到家中,妻子女儿都睡了,我醉意朦胧地睡去。一夜无梦,天色渐亮,在麻雀“叽叽喳喳”的吵闹中,醒来,依然感觉昨夜如梦,似傻如痴。 (二) 乡村总是宁静的,这种宁静不是城市里那种偶尔的寂静。它是浸润到你灵魂深处的那种祥和,人世间一切喧嚣的声音似乎都在这里沉寂了,消失了,被吸收了,剩下的就是那种单纯的安宁。而城里太吵了,空气中总弥漫着轻浮、骚动、不安的气息,即使在深夜里,在阒无人迹的街道上,你依然能感受到它的喧嚣,它的空虚和无聊,在这些喧嚣里,有放浪的笑,有声色犬马的迷醉,有无家可归的孤独以及背叛和冷漠…… 我终于明白为什么卢梭那么迷恋在乡村隐居,因为只有在这样宁静的环境里,一个人才能荡涤干净城市里的浮躁,灵魂获得升华。 清晨的乡村,凉风习习,偶尔一两声狗叫,或者一两声鸡鸣,打破了这宁静,但感觉到的,依然是宁静。无论是狗叫声,鸡鸣声,还是街上行人急匆匆的脚步声,车轮碾过时的碌碌声,落到你的耳朵里,都极淡极淡的。有“呱呱”地叫声,抬头望去,两只喜鹊立在高大挺拔的白杨树的枝头,蹦蹦跳跳。——这个喜鹊的巢,有十好几年了吧?十多年来,它们一直在这里“呱呱”地叫着,全不管人世的沧桑变幻。这样的白杨树村子里共有4棵,都集中在三哥的屋后,四棵树几乎是齐着头生长,有五六十米高,在村子里,它们是岁数最老的树了,算来,有五六十年了吧?当年的栽树人已经不在人世,而树的容颜却依然未变。从我记事起,就感觉它们这样浓密,这样高大,二三十年过去了,还是一样的浓密,一样的高大——人世的风雨沧桑,它们全然不管,不顾。 村子很小,安静而祥和。最具特色的,是村子里的树,远远望去,你只知道这是个村庄却看不到房屋,因为房屋都被一层层浓密的绿荫包裹着,你只能看到蓊郁的树叶,家家户户的房前屋后,围着槐树,梧桐,榆树,柳树,而今年,更多了柿子树。三哥就在墙外,栽了四棵柿子树,正是柿子成熟的季节,密密麻麻的柿子小灯笼一样挂在枝头。有的依然青涩,有的已经黄了,有的正在泛红,散发着清香,诱惑着人的眼。 今天巧得很,正赶上集市。集市就在邻村,有城里两个路口远。 于是我领着女儿,侄女,以及妻子,去赶集。女儿和比她大一岁半的小侄女玩的特别投机。两个孩子,一路上蹦蹦跳跳,玩沙子,你追我赶地跑。路上总遇到熟人,见了我,都打招呼:“回来了,什么时候回来的?去赶集啊?”我笑着答应着。邻村以前没有集市,开集不过是前几年的事情,我这次回老家也是第一次赶上。去赶集,实际上心里还有一些侥幸心理,想,说不定能碰到初中的一些同学呢! 几分钟的功夫,集市就到了。说是集市,不过类似一个小小的城市农贸市场。东西长不足200米,摆着各类的新鲜蔬菜,都带着水珠儿,鲜嫩芬芳,青翠欲滴。无论是买的,还是卖的,全是四邻八舍的熟人,几乎没有不认识的。妻子不知道看到什么事情笑了起来,我奇怪地问她:你笑什么?妻子说:你看看那些卖柿子的,就在柿子树下卖!多好玩。我也笑起来,的确,累累的柿子树下,就是卖柿子的人,而那树上的柿子,你一伸手就可以摘到,但是大家来来往往,熟视无睹。突然想起看到的一则报道:国庆节期间,北京一个地方本来用于观光的柿子树,惨遭游客采摘——城里人的小心眼儿,在这里变得可笑而愚蠢。 (三) 这次回老家,之所以心情能够比以前都好,无非是因为老家的变化。二哥新盖了房子;三哥的厂子走上了正轨,而且成为全村唯一一个在城里买了楼房的人;大哥在镇上高中也是我的母校的食堂工作,每天不过是在学生饭前饭后打扫打扫卫生,活也轻松,每个月有500元的收入;父亲的身体也硬朗,这一切变化都是我以前回老家没有的事情。 我们一家三口是在10月5号十点半多钟的时候到了平度高速路口的,三哥早就在那里等候了,车还是村里朋友的车。回去的路上,我提议去看看三哥买的楼房。三哥也是很高兴,说:“下一次你来的时候,咱就住这里了。”对三哥的建议,我心里不以为然,城里的生活我早已习惯,回老家更向往的其实是农村的那种宁静,以及浓浓的乡情。这对于三哥来说,他是理解不了的。他迫切地渴望从农村进入城市,这种愿望恰恰也反映了中国农民的一种普遍心理,他们不甘于做城市的边缘人,他们想融入城市这种表面繁华的生活,改变祖祖辈辈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命运,从而在村子里以城里人的形象树立起自己的威望。 这并没有错,当初我不也是迫切的想走出农村吗?然而我的骨子流着农民的血,所以无论走到哪里,我依然把自己看成是一个农民,而不是一个城里人。我对城里的生活,说不上厌烦,也说不上喜欢,只是一种自然而然的选择。记得当初在上海工作的时候,当别人热烈地讨论这个城市的时候,我反而会漠然。上海太挤了,不只是空间的拥挤,还有人心的拥挤。在那些表面的热情下,隐藏着对外来人的鄙视,轻蔑,即使我坦荡荡地仰起头、抬起目光,依然能从这拥挤里感觉到自己的无奈。所以下意识里我对宁静的生活有一种向往。我欣赏诚实的劳动,并且以这诚实的劳动换取应有的收获,我不喜争斗,对金钱也没有太多的奢望,这种个性决定了我永远无法戴上让别人艳羡的光环。 回老家后,一位儿时的伙伴和他的城里媳妇一起来找我玩。他现在在一家韩国企业做会计,腋下总夹着个公文包,摆出一幅很优越的样子,俨然城里人的味道。我突然感到可笑,调侃说:“在家里还要带着公文包吗?”他便开始给我滔滔不绝地说自己如何如何被老板重用,如何如何出入酒场饭店,又高议阔论地谈起车子、房子、女人,当说起与自己结交的朋友个个开名车,个个有情人的时候,口气里充满了无限的艳羡。他问我工资有多少,混的怎么样。我笑了笑说:“滨州很穷,我也就是能吃饱饭,你现在这么厉害,也可以找一个小蜜啊?不过弟妹不会让你跪搓板吧?”他媳妇这时候插话:“找吧我支持!”我们一边剥着花生,一边说话,心里越来越感觉到他的无聊和无趣。—起光着屁股长大的儿时伙伴,实在是没有必要在我面前显摆的。事后我问三哥,了解他的情况。三哥不屑地说:村里都叫他“二鬼子”,给韩国人当“汉奸”,整天炫耀,你没看他老婆也是个缺心眼?我笑了,的确,在交谈过程中,的确感觉到她媳妇不是一个很灵光的人。 到家的时候,我与妻子把带来月饼,冬枣、酒、烟以及孩子吃的东西分开,把给父亲和大哥的东西留下,其他的分别给二哥、三哥送去。三哥的厂子还没有下班,工人们正在忙碌,院子里不时响起机器声。见到我们回来,工人们都打招呼:哟,上次来的那个漂亮的小嫚(指女儿)又来了? 三哥的这个小厂子,是年前刚成立的。依托在青岛的一家公司,加工一种小滚柱,用于打磨电脑、电视屏幕。公司老板对三哥非常信任,三哥买楼房的八、九万首付款,就是老板垫付的。 说起三哥,我可以写成一部小说,这是一个不甘于命运而依然却无法摆脱命运的人。从十四五岁初中毕业起,三哥就走上了一条打工的路。年轻时候的三哥健壮而且勤奋。他的电、气焊技术在当时的同龄人中无人能比。焊接一块角铁,三哥从来不用卡尺,说焊接成45°,用眼一瞄,立刻完成。他办家具厂的时候,所有的设备、工具,全是他自己设计制作的。三哥做过建筑临时工、干过电气焊、搞过家具,闯过的工厂好几个,几乎在每一个地方,他的技术都出类拔萃,工资一直是他们那些人中工资最高的人。在我的三个兄长中,我与三哥的感情也最好。这种感情不只是手足之情,还夹杂着欣赏和共鸣。我上大学每个月的生活费,几乎都是由三哥负担的。后来三哥感觉到总为别人打工不是个办法,开始自己经营。这次办工厂几乎使他陷于灭顶之灾。他办的是家具厂,但是由于手续不全,加上被同行敌视(当时他的买卖最好),多次被人举报,被工商查封、罚款,迫使三哥不得不搬回家中,在院子里开办工厂。但是,由于资金不足,加上合伙人的变卦撤资,把三哥逼上了死路,不得不求助于我。我先后两次帮他贷款三万多元,但是由于流动资金不足,加上负债经营,三哥的厂子效益并不好。在这时候,三哥累出了腰痛、耳鸣等病症。转机是今年年初,三哥通过他的妻妹,认识了现在的老板,老板相中了他这个地方,很快就成立了这个厂,并派三哥去公司培训,再三提醒要学会技术,至少需要一个周的时间。谁知三哥去了一天,就对老板说已经全部学会了,可以回去干了!令这位老板大为惊奇。三哥的聪明,在这里可见一斑。厂子从开业以来,效益一直不错。三哥买下了邻居的房子,又进行了扩建,现在有工人近20名,也算是苦尽甘来。 (四) 因为大哥的意外,使我这次回老家变得沉重,沉重的犹如一座大山压在我的心头,几乎令我窒息。我再一次感受到了命运的无常和无奈。 十月六号,中秋节。在上午十点以前,一切都宁静美好。然后,大哥来喊我,让我去地里帮忙播麦子,我高高兴兴地去了。 播种机在垄上来回穿梭,一切都顺利,大哥站在播种机的踏板上,拌匀麦种、化肥,而我等在地头,准备在全部播种结束后,把地头的种子播上(因为播种机无法在这里播种)。这种活对老百姓来说每年都一样,所以我根本没有想到要去替大哥在播种机上忙碌。很快,一片地播完了,又换了另一片地。在地头的时候,我看见大哥跳上了播种机,左腿有残疾的大哥在跳的时候并不利索,我心里电光石火般闪过一个念头:有点危险,想嘱咐一句,但这个念头一闪即过,这时候三哥也来了,等在地头准备干活。播种机慢慢地向对面开过去,突然我们听到了机手和大哥的喊叫,因为不确定发生了什么,我们两个人还愣住了,然而马上感觉到不妙,我和三哥惊慌失措地飞奔过去。眼前的一幕让人惨不忍睹:大哥的左脚,也就是他有残疾的那只脚,血肉模糊,整个脚面的皮肤全被撕扯下来,我甚至看到脚骨都露了出来,鲜血沾着泥土,痛彻心肺!来不及问什么,我一急要背着大哥跑,大哥不让,喊道:哪能那么娇贵?于是我和三哥架扶着大哥,急匆匆往地头赶,一边慌乱地跑,一边和三哥商量怎么办。三哥说要先到乡医那里包扎一下,再去医院,我一看脚伤成这个样子,怕去乡医那里耽误时间,也担心他的医术不好耽误了治疗,否决说:不行,你还是赶快送到医院!大哥开始骂咧咧地嘟囔:“****,又有好几天不能下地干活了!”这时候他想到的,不是他的脚,而是地里的活!到了地头,大哥还没有忘记嘱咐我:你留下来,把剩下的麦子播完了,把地头种上。我又气又急大喊:都什么时候了,你还管你的麦子!你的脚能保住,就万幸了! ——这就是中国的农民,他们或许愚昧,但是他们对土地、对庄稼、对劳动有一种天生的感情和依恋,这种感情和依恋使他们身上永远闪烁着劳动者的精神光芒,无论悲伤也罢,痛苦也罢,幸福也罢,丰收也罢,一无所获也罢,他们永远把土地、把劳作看成生命的唯一,这种情结已经深入到了他们骨髓里,使那些远离土地、鄙视农民而贫血苍白的城里人变得羞愧而猥琐。 我掏出身上装着的三百元钱,让三哥赶快先去医院,我随后就到,三哥骑着摩托车,飞速地离开了。我静了静心神,对机手说:咱们继续种麦子。这时候我才知道,地里出事故的地方因为浇水太多,过于泥泞,大哥怕播不下麦子,播种机还没有停,他就毛毛草草地从后面下跳,结果脚被播种机的耢子挂住了! 我心神不宁地播完麦子后,已经是半个小时之后,我立刻赶回家中,从妻子那里把带来的所有钱都带上,看到我如此慌张,三嫂问:“发生了什么事情?”我来不及细答,只说了一句:“大哥被播种机伤着脚了,三哥已经带着他去医院了!先不要告诉爹。”三嫂也慌了,急匆匆出去找了一辆摩托车,和我一起赶往医院。 到了医院,我一头扑进病房,医生正在给大哥做手术。大哥脸上的表情很痛苦,闭着眼忍着,见了我,先问“麦子种完了吗?”然后又骂咧咧地说:“****,我心疼钱,又有好几天不能干活了!”大哥的样子和反应,让我既心疼又生气,三哥说:“你还干活!行,你这麦子今年可贵了!五亩麦子也换不来你这一下子!”也许人在这种情况下反映反而失常,我突然就笑了起来,告诉大哥:“行啊,反正你平时也没机会休息,这会好了,你可以至少休息到年底了!” 我们出去坐在椅子上等手术结束。大哥的脚断了两根筋,我担心他的脚会废掉。他本来腿脚就不好,万一这只脚有个三长两短,以后的日子怎么过。有一个医生出来了,我赶紧问伤情,医生说:脚不会有问题,筋也能接上,就是有可能要植皮,因为创面太大了。我一颗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几天后,得知大哥脚的恢复情况良好,也不用植皮,我才算松了一口气。 关于大哥,也许,总会有一天,我要写一些文字,写写这个被命运捆绑着的农民以及他那贫贱而又失望的生命历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