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偷盗通信电缆团伙被抓 |
| 2008-03-19 阅读: 出处: 作者: 编辑: |
| 导语:电话电缆线被截断偷盗,不仅给市民生活造成种种不便,也给通讯部门造成的损失也不可估量。近日滨城区刑警一中队,联合梁才派出所破获了一起偷盗通信电缆团伙,四名犯罪嫌疑人被抓。 配音:近几年随着城乡一体化,农村经济的快速增长,越来越多的光缆和电缆通向农村,可是有些不法分子受利益所趋,瞅准郊区偏僻荒郊线段疯狂作案,致使通讯商受到很大的经济损失,给广大的通信用户的经济和生活带来很大的不便,滨城区网通公司自2006年来连续发生多起所辖乡镇通信光缆和基站电瓶被盗案件,近日滨城区公安局刑警一中队根据线索破获了以陈莫为首的四名盗窃电缆犯罪嫌疑人, 采访:滨城区刑警一中队侦察员 孙艳兵 说根据线索破获情况已经拘留 配音:根据犯罪嫌疑人指认自2006年以来该团伙先后在滨城区秦皇台乡,沾化利津作案10起,作案价值4万多元。多行不义当自闭,等待偷盗分子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相关链接:《关于依法严惩盗窃通讯设备犯罪的规定》 为了依法严惩为牟取暴利,盗窃通讯设备,破坏通讯线路的犯罪,不使犯罪分子逃避应有的惩处,特规定如下:一、盗窃通讯设备价值数额不大,但危害公共安全已构成破坏通讯设备罪的,或者盗窃通讯设备价值数额较大,并构成破坏通讯设备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定罪处刑。二、盗窃通讯设备价值数额巨大,或者情节特别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以盗窃罪从重判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