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滨城区广播电视局关于开展“美化荧屏”活动的决定 |
| 2008-01-10 阅读: 出处: 作者:管理员 编辑: |
| 滨城区广播电视局关于开展“美化荧屏”活动的决定 近年来,随着社会文明程度和受众鉴赏能力的提高,广播电视宣传工作面临着新的情况和新的任务。“美化荧屏”不仅成为广大电视观众的迫切愿望,更是各级电视媒体恪守职业精神,引领社会文明的内在需要。作为全区重要的广播电视媒体,有线电视台“净化荧屏、美化荧屏”工作成为全区人民关注和议论的焦点,特别是当前,全区上下正在全力以赴争创省级文明城市,有线电视台更有责任自觉承担起发动和引导的任务,切实做到“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鉴于目前形势,并结合有线电视台实际,局党组研究决定在有线电视台全面开展为期一年的“美化荧屏”活动。并确定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各分管局长任副组长,主要业务部室负责人任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有计划、按步骤实施,局党组号召全体干部职工积极投身到“美化荧屏”活动中来,既要做“美化荧屏”的实践者和先行者,又要踊跃为活动的开展谏言献策,齐心协力、团结协作,共同推进电视宣传工作再创新局面,再上新水平。 附:1、滨城区广播电视局“美化荧屏”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2、滨城区广播电视局“美化荧屏”活动实施方案 滨城区广播电视局 2007年12月31日 滨城区广播电视局“美化荧屏”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武良斌 副组长:张增亮 马修湖 成 员:张实国 刘兰芬 贾志芳 孙建波 李新民 李海涛 孙付云 滨城区广播电视局“美化荧屏”活动实施方案 主题:美化荧屏 活动时间:2008年元月1日—2008年12月31日 活动步骤:活动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元月1号—元月15号) 局里召开动员会议,安排部署“美化荧屏”活动有关事项,各有关部室组织学习局里出台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自身部室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意见。 二、自查自纠阶段(元月16号—2月6号春节前) 这一阶段,各部室根据自身业务的特点,认真查找工作中在“美化荧屏”方面存在的不足。新闻部重点查找以下问题类型:画面内容杂乱、背景脏乱差、人物精神萎靡、领导镜头不规范、会议采访(室内采访)不用新闻灯、重点稿件拍摄不用三角架、画面偏色、亮度不够、节目编排无逻辑、画面衔接不流畅、画面重复、漏字、错字、别字以及资料过于陈旧等。 专题部重点查找以下类型:画面内容杂乱、背景脏乱差、人物精神萎靡、重点稿件拍摄不用三角架、画面偏色、亮度不够、剪辑手法单调、画面衔接不流畅、文景不符、画面重复等。 总编室重点查找以下类型:影视剧画面不清晰、国家禁止播放的影视剧、小品、动画片,内容低俗、哗众取宠的娱乐节目等。 广告部重点查找以下类型:违规医疗、药品和性病广告、内容虚假广告、拍摄不规范、制作不精美的广告等。 各部室要对所查出的问题归纳总结,并写出整改方案,于春节前交局审核把关。 三、整改考核阶段(2月7号—11月8号) 这一阶段对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制定考核标准、实行公开监督和举报有奖制度,每月底将当月查出的问题张榜公布,对连续三个月榜上有名的个人和部室进行通报批评,并由责任人或责任部室写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限期达不到整改要求的,待岗一个月接受培训,并取消各类评优和奖项。 连续六个月榜上有名的个人和部室,由部室主要负责人写出公开检讨,调整直接责任人岗位,取消责任人和责任部室的半年评优评先资格。 全年考核累计被查出问题超过十次的,取消年终奖金,留岗察看半年。 巩固提高阶段(11月9号--12月31号) 经过整改和考核,基本消除目前存在的问题,达到画面整洁规范、形式新颖活泼、内容健康向上、荧屏赏心悦目,这一阶段要进一步巩固整改和考核成果,结合不断发展的新形势和不断出现的新问题,进一步提高荧屏质量。各部室要认真总结“美化荧屏”活动的经验,自觉提出更高的标准和更有效的措施,不断推进“美化荧屏”工作再上新台阶。 单次考核标准如下: 1、领导镜头不规范发现一次扣100-500元 2、会议新闻不使用采访灯,造成逆光、偏暗的,一次扣50-100元。 3、画面歪斜、偏色、抖动幅度过大的,一次扣50元。 4、背景画面脏乱差、人物精神萎靡的,一次扣50元。 5、画面重复一次扣20元。 6、滥用资料且与当时背景不相适应的,一次扣20-50元。 7、画面衔接不流畅,出现跳点和黑屏的,一次扣50元。 8、出现错字、漏字、别字的,视情一次扣10--50元。 9、文字与画面不符甚至严重脱节的。一次扣10--100元。 10、违规播放影视剧、小品、动画片和娱乐节目的,视情扣50-500元。 11、影视剧画面不清晰、断档或出现错误重播的,一次扣100-200元。 12、出现违规、违法广告,遭到群众举报,一次扣100-500元。 滨城区广播电视局 2007年12月3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