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展交通整治,争做文明行路人 |
| 2008-03-07 阅读: 出处: 作者: 编辑: |
| (导语)近日,东城区交警大队在市区主要路段,对行人随意翻越护栏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集中整治,倡导文明行路。 (解说)作为维护交通秩序,保障行人安全的一种措施,交警部门在城区各路段设置了护栏,但不少市民图方便,直接攀爬、翻越护栏,不仅影响了交通秩序,也给自己的生命安全造成了很大隐患。市区大观园附近商场众多,平时人流量较大,在短短的十余分钟内,记者就发现有二十多人随意翻越护栏,给交通安全带来了严重的隐患。自2月22日全市交通安全百日整治动员大会以后,东城交警大队将整治重点倾斜到黄河五路、渤海七路,针对行人随意翻越护栏等一些比较突出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集中整治。 (同期声 交警对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人进行教育 (同期)(插画面)现在我们滨州正在创建文明城市,你的行为,第一,违犯了《交通安全法》;第二,是一个不文明行为,我们交警部门今天下午在一个多小时的时间里,已经处罚了好多起了,对你这个行为,我们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1条规定,将处于50元以下的罚款。 (解说)虽然,翻越护栏属于违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但是市民对这一现象却看法不一。 (采访)市民:大楼都挨着,如果买衣服的话,这一转多远啊,如果有急事的话,只好翻护栏。 (采访)市民:其实有再多的急事,也要按照你们的指示来做,按规定来走,要稍等一会儿,是那样的。 (解说)尽管市民对翻越护栏的现象看法不一,但是东城区交警大队还是对随意翻越护栏的行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了相关处罚。 (采访)滨州市公安局 交警支队 东城大队 交管科 科长 王滨:从我们整治情况来看,在大观园路段,行人翻越护栏,非机动车辆逆向行使等这一类的违法行为非常普遍。我们希望通过我们交警部门的宣传、整治和查处,我们整个市民能够对这个《交通安全》法规,更加熟悉,能够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