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人民法院:服务民生年出实招 |
| 2008-03-05 阅读: 出处: 作者: 编辑: |
| (口播):近日,滨城区人民法院将追缴的6万多元赔偿款全部退还给受害人,为盗窃案中的受害人挽回了经济损失,这是区法院召开服务民生年活动动员大会以来采取的重要举措。 (解说):在区人民法院的赔付现场,来自我区及博兴、无棣等周边县区的被盗车辆的受害人高兴的领到了自己的赔付款。据了解,这38名被盗受害人全部是李某犯罪团伙盗窃一案的受害者,现在被告人已经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至五年不等,按照惯例,受害人赔付应根据追回的赃款赔付。但是区人民法院从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在依法打击犯罪的同时,更加关注对受害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采访:区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长:刘静: (解说)经过区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多次耐心做被告人家属的工作,劝说其缴纳赔偿款,使被盗车主得到了全部赔偿。 采访:被盗车主1、2: (解说):据了解,区人民法院把2008年确定为“服务民生年”,把重点放在为群众解决最迫切、最实际的问题上,这次为受害群众追回全部赔付款,就是关注民生、服务民生的一项具体行动。在今后,他们还将陆续开展院长巡回接访、开通民生案件绿色通道、开展法官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等系列活动,把“服务民生年”的要求落到实处,真正实现以公正的裁判保障民利,做到司法为民。 (采访 滨城区人民法院 院长 王建忠 关注民生、贴近民生、改善民生、保障民生是党在新时期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更是人民法院实践司法为民的基本工作主题,开展“服务民生年”活动,是我们滨城区法院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在认真研究当前我市我区的经济社会文化事业发展形势,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推出的一项重要举措,目的就是以“服务民生年”活动的开展总揽全局,进一步提高我院服务民生的质量和水平,多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为平安建设,为促进社会和谐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具体活动中,我们滨城区法院将以落实十七大精神为契机,不断提高服务大局的新境界;立足本职,着眼民生,把民生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保民生,促和谐,保平安,促发展;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创造审判执行新业绩,从立案、审理、执行、信访等法院工作的各个方面,推出服务民生新举措,让老百姓得到实实在在的司法实惠,共享司法改革发展的成果;以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为保障,树立务实清廉新形象,狠抓纪律整顿,严惩贪污腐败,狠抓学习教育,提高服务本领,打造一支贴近民生、服务民生、党委放心、人民满意的政法队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