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滨城区法院妥善处理企业破产案件 |
| 2007-11-13 阅读: 出处: 作者: 编辑: |
| (口播)为支持企业改革、改制工作,营造经济社会发展的和谐环境,近年来,滨城区法院不断加强企业破产案件审理力度,取得了突出成效。 (解说)滨城区法院坚持积极与慎重、严肃执法与讲求社会效果相结合的原则,认真做好企业职工安置工作;以破产债权变现最大化和破产费用开支最小化为目标,依法采取积极措施妥善处置企业资产,维护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自1994年以来,累计受理各类企业破产案件57件,审理终结47件,积极协助安置破产企业职工7000余人。 针对企业破产案件牵涉面广、矛盾集中、法律关系复杂、利益多元化、审理难度大等特点,滨城区法院专门设立了破产案件审理合议庭,调配年富力强、政治业务素质高、有多年实际工作经验和协调能力的法官从事企业破产案件的审理,确保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合议庭按照支持企业改制、保护国有企业资产、维护职工和债权人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稳定的原则,依法监督、指导破产清算工作,妥善处理好企业破产财产的清理评估、处置变现、职工安置、债务清偿等问题,妥善化解各种矛盾和不稳定因素;努力平息企业改制、破产过程中的职工群体性上访事件,为党和政府分忧,为职工群众解愁,为推进“平安滨城”、“和谐滨城”建设做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
|
